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公務同仁人工智慧 (AI) 安全治理認證相關資訊
一、公文依據
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(下稱人事總處)115 年 9 月 9 日總處授發字第 1150800325 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影本 1 份。
二、推動目的
人事總處為落實智慧國家政策,協助全體公務同仁奠定人工智慧(AI)安全治理核心素養,爰推動旨揭認證,並結合民間具公信力鑑定資源與公務需求,以確保公務同仁兼具技術操作與法制合規能力。
三、認證架構、測驗內容與報名管道
- 測驗模式:採「70/30 雙軌採認模式」,結合民間具公信力既有 AI 鑑定項目(占 70%),並融合公務客製核心素養項目(占 30%)組成。
- 測驗主題:聚焦於 AI 政策法規、機敏資料防護、資安風險管理、倫理準則等實務應用安全防線。
- 報名管道:相關考證報名資訊,業公告於人事總處官網 AI 公務人才發展辦公室專區。
- 證書發放與系統介接:通過認證者,由發證機構核發效期 2 年電子證書,證書資料將自動介接人事總處 WebHR 人事資訊系統,個人可至人事總處「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 (MyData)」個人專長技能查詢該證書資訊。
四、同仁獎勵與培育指引參考
- 經費補助:為鼓勵同仁學習 AI 知能,請各機關依《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》第 18 條規定,審酌業務需要並視經費狀況補助同仁參加 AI 知能訓練費用(本府 114 年 8 月 18 日府人考字第 1140228967 號函計達)。
- 參考指引:數位發展部與人事總處為協助各機關推動 AI 人才培育及認證,前業已編製「AI 公務人才認定指引」相關資料(本府 115 年 6 月 17 日府人考字第 1150169838 號函計達),請各機關學校參考運用。
